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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浙江杭州召开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 [收藏主题] |
    6月30日上午,杭州市农业局陈品南副局长召集渔业处、质监处、渔政总站等相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研究、落实2015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会议传达了省局2015年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要求,选择、落实了21家主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建设。围绕试点建设任务,与会人员进行了探讨并取得了共识,明确了部门和主体职责,布置了下一步即将开展的试点培训、试点内容建设等任务。 陈品南副局长明确该项工作职责分工如下:渔业处负责渔业生产主体信息库建设、完善及追溯点选择,质监处负责追溯平台建设、追溯点设配配备及维护、相关培训,市渔政总站负责追溯平台运行监督检查,市水产总站负责“四位一体”试点建设及日常管理、技术指导。      最后,陈品南副局长就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围绕大局齐心协力做好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到人;三是强化管理,统一调配资源;四是加大培训、宣传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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